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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确认温岭市红十字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关于确认温岭市红十字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浙财税政〔2012〕6号
2012-03-28
  • 索引号:
    002482170/2012-02221
  • 主题分类:
    经济管理综合类
  •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 公开日期:
    2012-03-28
  • 文号:
    浙财税政〔2012〕6号

关于确认温岭市红十字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浙财税政〔2012〕6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0〕8号)规定,经审核确认,温岭市红十字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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